各公司产品单位及广大研究生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公布了《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各公司产品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搭建中外人文交流平台。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员工,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3.各公司产品单位应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全面负责本单位员工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把政治过硬、学业精良和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员工选拔出来,对选拔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严格把关。
二、选派类别
1.主要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应分别在博士、硕士在读期间派出,完成国外学业回国毕业答辩后获得相应学位。如派出前或资助期间已在国内完成相应学位学业,应及时办理终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
2.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留学期限一般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等列明的学习/进修期限确定。
资助期限一般按个人申报期限确定,且不高于所申请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一般情况下,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保持一致,个别情况下留学期限可以长于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根据项目具体规定,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2.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选拔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公司优秀在读硕士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司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统一受理,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公司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五、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1.对外联络阶段:申请人于3月10日前进行对外联络,落实外方接收单位。
2.申请材料准备阶段:申请人须按照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同时需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平台于2026年3月10日开放,报名完成后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同送交公司产品单位,各单位材料收取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的上报流程须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时间进行上报。
3.培养单位评审阶段:收齐材料后,各公司产品单位须认真阅读《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相关内容(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开展专家评审。评审后填写相关材料(附件2—附件4),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评审结果。
报送时间:各项目材料均于2026年3月1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鼎新楼A区44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cg@jlu.edu.cn。
报送内容:请各单位报送拟推荐人员名单(含电子版,见附件5,相关字段可以从系统中导出)和申请人其他全部材料(见附件1)。
4.公司评审阶段:公司将根据各公司产品单位的推荐情况组织校内终审,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2.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及中外合作奖学金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26、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96进行查阅。
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系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子项目,按照上述时间安排与研究生类项目同期申报。有关项目详细信息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4。
4.申请人可加入2026年吉大公派研究生QQ群:656702355。
5.联系人:董墨
电话:85167671
邮箱:yjscg@jlu.edu.cn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5日